- 科学技术奖
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
----(2019年3月修订)
- 作者:北京测绘学会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保证评审质量,促进首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测绘学会面向北京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设立“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并负责评选工作。
第三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重大工程管理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及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技术开发类。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取得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社会公益类。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重大工程类。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第六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第七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的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八条 获奖总数不超过当年参评数的60%,其中特等奖数不超过15%,一等奖数不超过20%,二等奖不超过25%。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九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设有技术创新程度、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科技进步作用等3个一级评价指标,含10个二级评价指标。
第十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按百分制进行评价记分。对每个项目的评价记分,由技术创新程度、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科技进步作用的分值累计而得,分为四个档次,特等奖综合得分应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一等奖综合得分应达到80分-89分(含80分),二等奖综合得分应达到65分-79分(含65分),65分以下不授奖。(评价计分表见附件一)。
第四章 申 报
第十一条 申报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序。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未获国家或军事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保密类项目,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推荐制,在北京从事测绘工作并取得创新科技成果的组织或个人,均由所在单位推荐。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形式审查。由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按本办法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所报材料齐全的可提交评选,否则应退回原申报单位修改、补充或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通讯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每个项目由主副审评委和若干名评委组成的专业评审组进行分类评审,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候选项目名单。
第十七条 会议评审。对通讯评审评出的特等奖、一等奖、部分二等奖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评审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十八条 审批。初审结果报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公示。经审核批准的获奖项目,在北京测绘学会网站公示,听取意见。
第二十条 公示中对获奖项目有异议的,由北京测绘学会作异议处理。如处理后对原评选结果有变动者,应报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 获得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由北京测绘学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 获奖人员按申报表材料中主要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特等奖不超过30人,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
第二十三条 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由学会优先推荐参评省部级奖。
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对其参评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得称号的,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降低奖励等级、撤销奖励、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参与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的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评审资格,记录不良信誉;参加评审活动的其他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测绘学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测绘科技进步奖评价计分表
(类别:技术开发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记分矩阵 |
得分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技术创新程度 |
技术(系统管理)创新程度 |
20 |
18 |
17 |
15 |
14 |
11 |
10 |
0 |
|
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总体技术水平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经济社会效益 |
已获经济效益 |
20 |
18 |
17 |
15 |
14 |
11 |
10 |
0 |
|
社会效益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推动科技进步作用 |
转化应用推广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对产业机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各档次累计∑ |
100 |
92 |
82 |
74 |
64 |
54 |
44 |
0 |
|
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测绘科技进步奖评价计分表
(类别:社会公益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记分矩阵 |
得分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技术创新程度 |
技术(系统管理)创新程度 |
20 |
18 |
17 |
15 |
14 |
11 |
10 |
0 |
|
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总体技术水平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经济社会效益 |
已获经济效益 |
20 |
18 |
17 |
15 |
14 |
11 |
10 |
0 |
|
社会效益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推动科技进步作用 |
转化应用推广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对产业机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各档次累计∑ |
100 |
92 |
82 |
74 |
64 |
54 |
44 |
0 |
|
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测绘科技进步奖评价计分表
(类别:重大工程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记分矩阵 |
得分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
技术创新程度 |
技术(系统管理)创新程度 |
20 |
18 |
17 |
15 |
14 |
11 |
10 |
0 |
|
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总体技术水平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经济社会效益 |
已获经济效益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社会效益 |
15 |
13 |
12 |
11 |
10 |
8 |
7 |
0 |
| |
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推动科技进步作用 |
转化应用推广程度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对产业机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 |
5 |
5 |
4 |
4 |
3 |
3 |
2 |
0 |
| |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
10 |
9 |
8 |
7 |
6 |
5 |
4 |
0 |
| |
各档次累计∑ |
100 |
91 |
81 |
73 |
63 |
53 |
43 |
0 |
|
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计分说明
测绘科技进步奖设有技术创新程度、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科技进步作用等3个一级评价指标,含10个二级评价指标。
一、技术创新程度包括技术(系统管理)创新程度、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且体技术水平等4个二级指标。
技术创新程度—指在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国家安全及重大工程类项目的研制和开发中,应用己知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攻克了技术难关,在技术上取得的创新和进步。评价技术创新程度主要是指在原有技术上的进步程度;在重大工程类项目中还要评价其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程度。
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指在项目研制开发过程中技术研究开发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包括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恶劣程度,目的是鼓励科技人员不畏艰险,解决国民经济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是反映项目水平的硬性指标。通过该项目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比较,看其在技术、经济方面的先进程度。
总体技术水平—是一项综合性指标,是考虑前面多项指标的基础上得出的综合结论,与前三项指标虽有所重复,但又是重要的补充,在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中,具体个别指标不能全面反映问题,还要综合总体水平评价才能给推荐项目一个正确的判定,对于重大、复杂系统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尤其重要。
二、经济社会效益包括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等3个二级指标。
已获经济效益—是评价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重要指标,强调经济效益的目的是促进技术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技术进步要解决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该指标强调已经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即由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所产生的新增利润和新增税收金额。
社会效益—是评价社会公益类项目的重要指标,包括环境效益、生态效益、提高人民身体健康的作用等,也就是对保障类生存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等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技术开发类项目也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是从发展眼光来评价成果的指标。 从奖励的激励机制来说,不仅要奖励已经取得效益的成果,也要注意及时鼓励有发展前景,具有巨大潜在效益的好项目,通过奖励的肯定作用为它们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创造各件。
三、推动科技进步作用包括转化应用推广程度、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等3个二级评价指标。
转化应用推广程度—主要反映技术进步本身的实用性和它对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鼓励研究开发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适应性和扩散能力的高新技术,鼓励这些高新技术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包括在本行业的应用,以及推广到其他行业,整体提高某一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
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主要表现该成果在具体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以及对行业实现技术跨越等方面的作用,表明不仅要求优秀成果具有点上的意义,还应当具有面上的意义。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是一个综合性效果指标,要求从全行业角度衡量该项目的作用,看其推动科技进步作用的大小。
附件二: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类别 |
|
编号 |
| ||||||
项目类别 |
|
推荐等级 |
| ||||||
项目名称 |
| ||||||||
候选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候选单位 |
1. 2. 3. 4. 5. 6. | ||||||||
推荐单位 (盖章) |
|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
| ||||||
是否涉密 |
| ||||||||
项目联系人 (不得漏填) |
姓名 |
|
移动及固定电话 |
| |||||
工作单位 |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主题词 |
| ||||||||
任务来源 |
| ||||||||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 |||||||||
项目起止时间 |
起: 年 月 日 |
止: 年 月 日 | |||||||
北京测绘学会制 | |||||||||
二、项目简介
(不超过2页) |
三、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过5页) |
四、第三方评价
|
五、推广应用情况
1.推广、应用情况
|
2.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单位:万元人民币 | ||||
项目总投资额 |
|
|
回收期(年) |
|
年份 |
新增利润 |
新增税收 |
创收外汇 (美元) |
节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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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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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200字) | ||||
3.社会效益(限200字) |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奖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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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
七、候选人情况表
姓名 |
|
性别 |
|
排名 |
| |
出生年月 |
|
出生地 |
|
民族 |
| |
身份证号 |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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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 |
行政职务 |
|
归国人员 |
|
归国时间 |
| |
工作单位 |
|
办公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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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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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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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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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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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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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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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
| |||||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
自至 | |||||
对本项目技术创新性贡献:(限300字) | ||||||
声 明 |
本人严格按照《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八、候选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排名 |
| ||
所在地 |
|
单位性质 |
|
传真 |
|
联系人 |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
电子信箱 |
|
移动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600字) | |||||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600字) 推推荐等级: |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北京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本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北京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类别 |
国别 |
授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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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的批准文件
3.主要应用证明
4.工作报告、研究报告
5、其他证明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填 写 说 明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填写,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相关附件大小规格与推荐书一致。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类别》,请按照“大地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测绘仪器”和“测绘科学技术其他学科”等专业填写其中一项。
2.《项目类别》,按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三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3.《编号》,由北京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4.《推荐等级》,由推荐单位填写且要求与后面第九项“推荐单位意见”一致。
5.《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得使用 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6.《候选人》,所列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候选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特等奖人数不超过3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本栏目所列的候选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主课题的验收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候选人。
7.《候选单位》,应符合《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并在每一单位前标明顺序号。候选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为单位名称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5个、一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
8.《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北京测绘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或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9.《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如不能准确填写的,可不填此栏。
10.《项目联系人》,应是该项目组成员或对该项目情况了解的单位主管科技的负责同志。
11.《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
12.《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最多不超过 10项,按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进行填写,不超过300个汉字。
13.《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形式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2页。
三、“主要科技创新”
《主要科技创新》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科技创新应以支持其创新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的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并按其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阐述前应标明其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支持该项创新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内容不超过5页。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候选单位、候选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针对本项目主体核心内容的评价性意见。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应就推荐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等情况进行概述。要求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的旁证材料,要求提供主要应用单位详细情况,并以列表方式说明,原则上表中所列单位不超过15个。
2.《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经济效益数字应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要求只填写近三年本项目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社会公益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
3.《社会效益》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各级奖励如省部级、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七、“候选人情况表”
《候选人情况表》是评价候选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人逐项填写。
“工作单位”指项目候选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如实写明本人曾获科技奖励项目名称、证书编号、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如果内容过多,不能全部填写下,则应优先填写与本次被推荐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相关方面情况。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栏中所列第几项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本人在该项技术研发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并列出支持本人的贡献的旁证材料。该旁证材料应是支持本项科技创新的附件材料之一,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等,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候选人必须在“声明”栏目本人签名处签名,字迹清晰,且为原件。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
八、“候选单位情况表”
《候选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推荐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A.研究院所:A1.转制研究院所 A2.非转制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军队;H 其他。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核查所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后,根据推荐项目科技创新、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候选人情况,并参照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十、“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指直接支持该项目技术创新点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其中知识产权类别: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4.植物新品种权;5.其他。
国(区)别:1.中国;2.美国;3.欧洲;4.日本;5.中国香港;6.中国台湾;7.其他。应将其编号及名称填入表中。
十一、主要附件
主要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知识产权证明》指该项目已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的批准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至少一份有效应用证明为原件。
4.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应按实施该项目的原始材料提供。
5.《其他证明》是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候选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包括旁证该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原始数据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论文请提供首页扫描件,专著请提供首页及版权页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