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学会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次
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有关测绘单位:
根据《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北京测绘学会将开展2023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重大工程管理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组织及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技术开发类。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社会公益类。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重大工程类。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科技评价的项目成果均可推荐。
推荐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二个级别。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推荐制,在北京从事测绘工作并取得创新科技成果的组织或个人,均由所在单位推荐。
(二)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1)。《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2)。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均须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签名确认。
(四)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及保密类项目,不予受理。
(五)本次申报材料提交《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含附件)电子版(PDF格式及word格式),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三、说明事项
1、本通知及其附件登录北京测绘学会网站查看和下载:
网址:http://www.bjchxh.cn/Index.html
2、本次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
3、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word版、PDF盖章版)以电子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并请注明“单位简称+申报测绘科技进步奖”。材料报出后,请向北京测绘学会办公室确认。
4、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北京测绘学会办公室 邮编:100045
联 系 人:于恬恬
联系电话:010-63966138
电子邮箱:bjchxh@163.com
附件:1.北京测绘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推荐书填写说明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