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优秀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优秀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学会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次
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有关测绘单位:
根据《北京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北京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北京测绘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测绘优秀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有效测绘资质并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
申报项目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二、评奖等级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各项审批手续完善、由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组织实施。
2.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独立立项、合同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持有项目主管部门或甲方单位验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检查验收报告。
4.凡申报北京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实事求是,据实填写有关材料。
5.申报项目为涉密测绘工程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要求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可靠。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表(一)、(二)、(三),(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㈢中所列出的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设计书复印件、项目成果和文档目录、项目验收(或评审)书复印件、社会经济效益证明、用户意见,表彰证明复印件。
3、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填写申报表,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一)、(二)、(三),分别生成独立电子文件(PDF版和WORD版),文件名注明“申报单位+测绘优秀工程奖”,报送至北京测绘学会办公室,本次不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
五、说明事项
1、本通知及其附件登录北京测绘学会网站查看和下载:
网址:http://www.bjchxh.cn/Index.html
2、本次测绘优秀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
3、申报材料以电子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材料报出后,请向北京测绘学会办公室确认。
4、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北京测绘学会办公室 邮编:100045
联 系 人:于恬恬
联系电话:010-63966138
电子邮箱:bjchxh@163.com
附件:北京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申报表(一)、(二)、(三)
2023年1月18日